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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关于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规划暨上半年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07-09-10 10:44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各省辖市商务局:
  《商务部关于核准河南省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函》核准我省承办企业145家,同时核准我省2007年农家店建设规划6000个。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面推开,各地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加之有些省辖市政府把该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规划指标需求远远高于商务部分配的规划数量,省商务厅正在积极多方面争取增加规划指标,现将商务部已下达的规划先分配各地,请各地在此规划内对上半年已建成的农家店先行验收,现对规划分配及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分配问题。今年规划分配的指导思想是: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有利于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质量建设。因此,分配的主要依据是未建农家店的行政村数量,适当考虑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因素及激励先进因素(规划分配表见附件)。各地在安排规划时也要向政府支持力度大的县(市)和先进县(市)、优秀试点企业倾斜,不能搞平均分配,更不能对落后和项目建设质量差的地方进行人情照顾。把有限的指标用到高水平、高质量项目建设上。

  二、项目验收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要坚持验收的质量标准,特别是对商品配送率要认真核查,严格把关,对达不到配送要求的不能验收为合格;二是日用品店要注意乡镇级店、村级店的协调发展。乡镇级店的区域配送对提高村级店的配送率发挥着重要作用,要优先建设乡镇级店,因此,对未建乡镇级店的村级店原则上不予验收;三是农资店只验收乡镇级店,村级店不验收;四是要把好布局关,对布局不合理的店和在城郊属于城市社区建的店不予验收。

  三、报送材料。各地上半年验收合格项目上报材料只报送三项:(1)验收申请表;(2)验收评分表;(3)资金申请汇总表(商务局、财政局盖章)。按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上报的其它材料,年底验收再一并汇总上报。各地上报的验收项目,要同时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上填报相关信息资料。

  四、报送时间。请各地于九月十日前将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河南省商务厅
                               二00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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