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关于预拨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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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1 16:46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文号】财企[2007]134号
【发布日期】2007-07-13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规发[2007]121号)的规定和商务部核准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现核定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家店规划数ⅩⅩⅩⅩ个,预拨2007年农家店补助资金ⅩⅩⅩⅩ万元。此款列入2007年度“2150705—外贸发展基金支出”预算科目,由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按规定程序和补贴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切实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执行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项目验收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年度资金清算。
附件: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补助资金预拨表(不发地方)(略)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