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关于拨付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清算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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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4 15:47 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文号】财企[2007]93号
【发布日期】2007-05-29
ⅩⅩⅩ :
你厅(局)报送的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资金清算报告收悉。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规发[2006]147号)的规定,经审核,现通知如下:
一、你厅(局)报送的ⅩⅩⅩ个农家店和ⅩⅩⅩ个配送中心符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支持条件,核定补助资金ⅩⅩⅩ万元,清算后尚需拨付补助资金ⅩⅩⅩ万元。
二、此款列入你厅(局)2007年度“2150705-外贸发展基金支出”预算科目,请及时、足额将清算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企业收到补助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三、请你厅(局)切实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执行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资金及时到位。
附件:1、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不发地方)
2、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表(略)
财政部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