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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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9 08:41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各省辖市商务局:
商务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日市场供应工作,近日商务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对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要精心组织货源,确保证节日市场商品供应。要根据节日市场特点,明确责任,引导商业企业组织生活必需品货源,确保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如果生活必需品市场发生异常波动,要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将有关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二、要按照省商务厅豫商传[2007]4号和豫商运[2006]4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加大力度,认真搞好生猪屠宰监管和酒类流通管理集中行动,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三、按照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加强节日市场监测,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预测分析工作。
(1)按照商务部要求,2007年2月13日-2月24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日报制度,请组织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00前填报上日监测数据。如生活必需品供求、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要立即报告。
(2)各市商务局要加强节日市场的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2007年2月18日-2月24日当地市场销售情况、市场运行特点、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和客流情况等,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2月24日当天情况可进行有依据推测,形成节日市场分析报告,于2月23日21:00前传真并发电子邮件至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3)郑州、开封、洛阳、焦作、南阳、三门峡6市除完成以上任务外,还要在2月18日至2月24日期间,逐日报告当天上述情况,并与上年同期对比,写出文字材料,每日17:00前传真至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请各省辖市商务局切实组织好节日监测工作,关心节日监测人员生活,确保完成监测任务。
联系人:梁荣华 刘成庄 赵 瑞
联系电话:63576336 63576772
传真:63576327 电子邮箱:hncom_tjc@sina.com
附件: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商务厅
二〇〇七年二月八日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春节市场供应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随着春节临近,市场购销活跃,商品品种丰富,节日气氛浓厚。但是,市场运行中也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粮、油、肉、禽、蛋等重要商品价格仍然处于高位,部分地区依然存在蔬菜水果卖难问题。另外,近期个别地区出现注水肉、病死猪等恶性事件,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依然存在,直接影响节日市场稳定。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大调控力度,完善应急预案
分析市场供求形势和节日市场特点,针对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出问题,立即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深入大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积极准备节日商品。抓住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加强与产地的联系和衔接,尽快建立供货渠道。加强储备商品管理,做好应急投放准备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研究制订周密、可行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加强质量管理,净化流通秩序
严把市场准入关,杜绝不合格商品上市流通。重点加强对禽、蛋、蔬菜、水果、水产品、熟食制品等食品的检验检测,对不合格食品实行严格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等制度。清仓查库,对于保质期、进货渠道、加工卫生环境等不符合要求的商品,要立即采取清理、销毁等措施。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肃查处生产、销售病害肉、注水肉、假酒、毒酒及改换过期食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商业企业虚假打折等不规范促销行为,切实消除大型促销活动中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等问题的不安全因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密切监测市场,发挥信息引导作用
重点监测粮食、食用油、猪肉、蛋品、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做好市场供求和价格预测,增强对市场走势和异常波动的预见性,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节日消费。商务部将于2月13日至24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信息日报制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要认真做好春节黄金周期间的市场供求、消费品价格、热销商品、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情况等方面的分析,并于2月24日11点前将市场运行分析材料报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四、开展市场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节日市场供应工作的检查力度,于2月5-17日集中开展一次市场检查活动。成立若干个检查组深入到城市和农村市场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零售场所、商品仓库、屠宰企业、餐饮企业的商品货源和质量情况,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措施和食品安全工作。
五、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
做好春节市场供应工作是商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提高对节日市场供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领导、配备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商务部将于近期派出督查组,到部分地区督促检查工作。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本地市场供应和开展市场检查情况及时报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联系人:孙春阳,电话:85226927,85226378(传真)
此通知
商务部
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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