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未审批河南某公司建设10万吨成品油油库、200座加油站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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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22 08:42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最近,我厅接到多起某公司在我省周口市建设10万吨成品油油库和200座加油站的情况咨询。现就该事声明如下:
1、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商务部于2004年12月2日发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加油站和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以及加油站和成品油仓储企业建设的立项审批。
2、根据商务部2006年12月4日公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第23号令),从2007年1月1日起,成品油仓储企业立项审批权归商务部,并且对新建加油站又有新的规定,我厅正在制定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截止公告之日,河南省商务厅未接到周口市商务局关于某公司建设10万吨成品油油库和建设200座加油站的请示,也没有审批过周口市某公司建设10万吨成品油油库和建设200座加油站的立项。
特此声明。
河南省商务厅
二○○七年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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