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河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许昌市襄城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一网多用”的新举措
2007-11-02 08:29  文章来源:商务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又好又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充分发挥连锁经营网络的商品“高速公路”功能,以农家店为载体送邮政、电信、药品、报刊、文化用品等下乡。最近,商务部和国家邮政局联合发文,共同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


  《商务部 国家邮政局关于共同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要求,一是推动邮政服务进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一方面开展邮政报刊进农家店活动。鼓励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为载体完善农村邮政报刊发行体系,将各类邮政业务逐步开放到农家店委托代办,方便农民使用邮政服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可直接向县及县以上邮政局直接申请办理,连锁店铺持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经营。支持在农家店中建设集通信、报刊、医药和烟草等各类产品经营为一体的综合型服务网点。从2007年开始,农家店在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可以代理邮政服务和综合性报刊零售业务。另一方面拓展面向农村的金融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持邮政储蓄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者及开办的标准化农家店办理小额贷款,提供项目建设和运营信贷支持。鼓励邮政储蓄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为低收农民开展申请方便、快捷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提供季节性生产和临时周转资金,同时,开展农村信用记录分类登记,加快农村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二是支持邮政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首先,建设具有邮政特色的连锁化农家店。支持邮政企业成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力量,发挥“中邮连锁”的品牌优势,建设既符合农家店建设标准又具有邮政服务特色的连锁化农家店。其次,充分发挥邮政系统的物流配送优势。支持邮政配送企业成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其他承办企业开展商品配送业务,特别是为偏远山区等配送成本高地区的农家店配送商品,增加商品配送率。2007年把邮政配送企业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主要力量。第三,对邮政系统承办企业予以政策扶持。已在商务部备案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邮政系统承办企业,经批准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建设的区域性配送中心及农家店,可按规定享受资金支持。商务部向国家开发银行推荐邮政配送企业申请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政策性贷款。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立足实际 真抓实干 倾力打造万村千乡市场精品工程    2007-10-25 09:55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规划暨上半年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07-09-10 10:44
财政部关于预拨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     2007-08-01 16:46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6年度项目清算资金日前已经下拨     2007-06-14 15:51
财政部关于拨付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清算资金的通知     2007-06-14 15:47
关于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进行清理的通知     2007-06-06 16:48
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7-04-19 10:17
关于印发常晓村同志在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上总结讲话的通知    2007-04-12 08:12
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黄海部长助理在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上的讲话    2007-04-12 08:04
2007年襄城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步骤    2007-04-02 17:3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 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河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 张 巍 电话: 0371-3576124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