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河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许昌市襄城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我国将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体系
2006-12-15 10:24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食物中毒问题等,已成为广大群众最为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但目前的食品监管却处于“按下葫芦起了瓢”的状态。日前在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办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快速反应研讨会上,记者获悉,从明年开始,国家质检总局将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预警体系,使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
  据了解,整个预警体系包括信息处理系统、快速反应系统和科学研究系统三大部分,质检总局将集中国家各食品专业中心的优势力量,运用各中心的优势与特长分工合作,形成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该预警体系从与百姓关系密切的食品入手,如食用油脂、饮料、肉制品、乳制品等,进行可疑危害物质研究、开展前瞻性研究,对预警系统汇总的相关检验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对出现的异常数据深入研究,分析食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为食品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和解决方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预警体系中还将对高风险食品进行安全性评估,给出科学、公正的评估报告,引导消费,避免造成食品安全恐慌。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关于实施“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的通知     2006-11-22 14:48
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解读《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     2006-11-20 10:08
关于河南省商务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调研与建议    2006-11-04 08:52
部分省市市场体系建设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2006-10-30 15:27
商务部关于印发《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06-10-30 14:5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 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河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 张 巍 电话: 0371-3576124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