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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成品油市场垄断格局将被打破
2006-12-11 09:03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2006年12月11日我国将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商务部日前以部令的形式公布了《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明确了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资质条件、申请程序、提交材料、监督管理等内容,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审批程序、受理时限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严格规定。两项规定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原油和成品油的规定一经出台即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认真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进一步扩大石油市场开放,加快推进我国石油流通领域的市场化进程;有利于合理引导企业进入我国石油市场的积极性,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逐步形成油源和经营主体多元化、品牌和服务差异化的市场格局,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石油市场体系。

  对原油、成品油批发市场开放后,国内石油市场可能出现的变化,崇泉表示,12月11日前,我国原油资源由国家统一配置,成品油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

  他说,两办法实施后,将打破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我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我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

  有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1月底,我国社会批发企业占国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3.4%,社会加油站占国内加油站总数的56.3%。这表明,民营企业已经进入我国成品油分销领域的各个环节,不仅企业数量多、分布区域广,而且在成品油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崇泉指出,成品油批发市场开放,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民营企业只要抓住机遇,合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发展,就会进一步获得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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